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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经营方案

为合理组织林业生产,科学经营森林,实现森林永续利用所编制的林业规划设计。是用森林法规定为一种有约束和指导作用的法定文件。编制对象包括:国营林业局、国营林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营的农场、工矿单位。森林经营方案也称为森林施业案、森林经营计划、森林施业计划。它在欧洲约有200年历史,中国、日本等国家都从德国引进。

为合理组织林业生产,科学经营森林,实现森林永续利用所编制的林业规划设计。是用森林法规定为一种有约束和指导作用的法定文件。编制对象包括:国营林业局国营林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营的农场、工矿单位。

森林经营方案也称为森林施业案、森林经营计划、森林施业计划。它在欧洲约有200年历史,中国、日本等国家都从德国引进。中国于1949年以前,曾在广东省白云山林场、江苏省老山林场(原江苏省教育国有林第一林场)和安吉县云野林业公司进行过森林调查,编制森林施业计划。1951年在黑龙江省带岭林区松岭林场进行森林经理试点。接着进行了全面的,并编制了长白山林区第一部森林施业案,至1962年完成了全国主要国有林区第一次森林经理工作并编制了森林施业案。

要求

①研究经营方向和经营目标:人类社会与森林的关系不断发展,因此要求结合林业区划、林种规划、经营单位的划分,对森林的空间和时间秩序作出合理的安排,研究经营方向,确定经营目标,作为制定经营方案的依据和指导思想。②确定经营规模:以造林更新为主的林业局、场,根据经济来源、资金数量、劳力、机械化比重等,确定经营规模。以采伐利用为主的林业局、场,可按木材生产和其他林产品数量,确定木材生产、综合利用、更新造林、抚育保护的规模,以及林道等基本建设规模。③作好生产布局:林业局的森林经营、森工采伐和基建规划设计的全面安排,是关系到能否充分发挥森林多种效益,合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生产潜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等一系列全局性问题。因此要求在经营方案中,必须研究发展林业与保持生态平衡、林业与国民经济各部门间,以及林业生产内部的各种关系。作好森林采伐与更新育林、森林多种效益,木材生产与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的协调。对新建局场址、贮木场、采伐列区、加工网点、护林站、生活设施、交通运输等问题,都要进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④安排生产顺序(指时间顺序):森林经营方案是实施长远规划的具体方案,经理期一般为5年或10年。经营方案内容广泛,为了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建设,可分别前期和后期列出规划设计项目和指标,前期规划设计在有条件地区,再安排年度计划。森林生长、培育期很长,对规划设计的年度生产指标,应与施工和作业设计衔接起来,否则,就会使年度安排容易落空。对木材采伐量,往往由于木材价格和供需矛盾的影响,年度生产设计指标,也不易实现。因此,要求方案中一般只作总体安排,或者划分前期和后期生产建设项目和指标,不作年度安排。在有条件地区,对森工采伐设计和森林经营设计,可作出年度计划安排;对工程建设项目,要求作出1、2年的施工设计,也是必要的。⑤提出措施保证:对于林业经营方针、目标、生产建设项目及其他规划设计内容的实施,要提供措施保证。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机构、人力、资金、材料设备、林道和其他基建工程,要使各项规划设计内容互相协调,密切结合,构成一个有机的总体。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程序:包括森林经理任务的确定;组织调查设计力量;收集有关自然地理、林区社会经济、交通运输、林业长远规划及过去调查规划和开展经营活动的资料等;商定森林经营方向、目标、原则,进行林区土地利用和森林区划测量,埋设标桩;调查现有林林况和地况,测定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分析整理调查资料;编制森林经营、森工采伐、多种经营、综合利用、基本建设及其他项目的规划设计,绘制各种设计图表、林相图基本图,连同经营方案说明书一起提交一定会议审议,由生产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对于新建林业局、林场和大、中型建设工程,需要国家投资的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办。

内容

森林经营方案的内容,首先是经营方针、原则和目标的确定,此外还包括:①木材生产设计:指经营方案中的主伐利用,有时也包括森林经营采伐。内容有计算标准采伐量和编制采伐计划两部分。标准采伐量,就是计算一个经理期的合理采伐量,一般按森林经营类型计算,在林场范围内实行“以场定居,以场轮伐”,永续作业。根据各种森林收获调整方法,确定标准采伐量,并进行科学论证。编制采伐计划有三种方式:一是只确定标准采伐量,不确定采伐地点和采伐方式;二是确定标准采伐量,规定采伐地点、采伐方式及采伐量;三是先确定采伐地点和采伐方式,再计算采伐量。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必须考虑有利于树种及林相的改良,龄级结构的调整,林木生长量的增加,以及发挥林道和运输设备的利用率等原则,提出合理的木材生产计划指标。森林经营采伐,指抚育采伐、卫生采伐、补充主伐和次生林改造等,系根据林分特点,编制不同经营类型的经营采伐计划。②森林更新设计:包括新、老采伐迹地,宜林荒山荒地,过去更新效果不好需要进行改造和补植的林地。除其中部分面积列入下一经理期进行更新造林外,均应分别按人工更新和天然更新,确定更新造林项目和方式,编制森林更新设计,对更新、补植、抚育、幼林改造、保护等项目提出技术措施,并规定造林地点、面积和方法。编制造林计划时,应研究立地条件和以往的造林成效,贯彻“适地适树”原则,分别按林场、林班,进行设计。③森林保护设计:根据火源和火灾危险程度,提出预报、预防、灭火设施和主要措施。森林病虫害防治,应以预防为主,对造林树种的选择、林分配置、种苗培育等方面,都要采取预防措施,提出主要害虫的天敌种类、保护和繁殖措施以及保护鸟类等生物防治规划设计。④多种经营、综合利用设计:森林是生物资源最丰富的宝库,除原木生产、加工制材、木材综合利用外,还有大量的伐区剩余物和加工剩余物,可以利用。林区内可以采取大量野果、油脂、香料、药材、真菌等经济植物,又能养蜂、饲养野生动物。还有水域面积和不适于造林的土地,可供利用,对此都要分别编制多种经营、综合利用设计。有的大、中型单项设计,还应按基本建设程序办。对于开发旅游资源和建设第三产业,也应根据可能条件,作出规划。⑤基建项目规划设计:指运输、附属加工企业及其他工程项目的安排。运输工程包括森林铁路、公路、车道、索道、牛马道、多种滑道、贮木场、出河场以及流送河道等,编制拟建工程项目的运输设计。对于新建林业企业的局场址、居民点、加工企业及附属工程的机械检修、供电、给排水、通讯等都要进行设计。⑥机构、人员、概算的编制:指经营方案的组织、劳力和财力的保证部分。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生产实际,采用适于设计对象的定额、技术经济指标,提出组织机构、工人数量,并计算劳动生产率、生产成本和营林经费,最后编制总概算。并分别不同项目的资金来源与分项概算,主要材料、设备需要量等,编制详细表报。

由于木材供需矛盾日趋尖锐,环境危机日益严重,森林的作用及其研究方法的重新评价都打破了森林经理在规划设计方面原有的体系,出现了许多新方法和新概念。主要表现为:生态经济的观点,多效益永续利用的原则,系统工程的方法,尤其是连续清查体系和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使得在森林经理工作中必须把编制、执行、检查森林经营方案等工作系统化、连续化和优化,并且和计划体系紧密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