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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位

植物种或动物种在稳定的生物群落(或生态系统)中所占据的地位。生态位的概念于1913年由鸟类学家格林奈尔(J.Grinell)首先提出,当时作为小生境看待,认为是生物体所占据的更细的环境,是最终的分布单位。一株树木所生长的地点即一个生态位。一个树种的生态位则,可看成是它所需要的立地条件。每种生物在群落中都因其构造上、功能上的局限性被约束于一定的生态位,故群落可视为多种生态位的集合体。

植物种或动物种在稳定的生物群落(或生态系统)中所占据的地位。生态位的概念于1913年由鸟类学家格林奈尔(J.Grinell)首先提出,当时作为小生境看待,认为是生物体所占据的更细的环境,是最终的分布单位。一株树木所生长的地点即一个生态位。一个树种的生态位则,可看成是它所需要的立地条件。每种生物在群落中都因其构造上、功能上的局限性被约束于一定的生态位,故群落可视为多种生态位的集合体。1927年爱尔顿(C.Elton)从强调动物的行为出发,把生态位解释为生物在其群落中的功能作用与地位,或是一个种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寻食方式。哈钦松(G.E.Hutchinson)于1957年提出,如果以每个环境变量(如热、水、养分……等)作为一个维量,生态位则是一个抽象栖居的超体积,即一个种在几维空间中赖以生存的所有环境条件综合构成的几何模型,其界限可由适合性的测度来定。一些学者把生态位归纳为三个涵义:①一个种在群落中所起的作用(功能的涵义);②一个种对环境或群落周围的分布关系(生境的涵义);③功能与生境结合的涵义。有的学者还把生态位定义称为动植物与其所处的物理化学及生物环境之间的总关系,或一个种的全部特性。

生态位有基础生态位与现实生态位之分,前者指任何一个群落内在无其他种干涉的情况下,一个种全部可以利用的资源或可以占据的全部空间,后者则指它实际生存下的环境条件综合。在自然界很难找到一种生物能将群落内所有资源全部利用,占领所有地点。因此,现实生态位往往小于基础生态位。

在群落内植物生态位常处于发展变化之中,正在演替中的森林群落,其生态位初期较小,随着演替的发展,生态位开始分化,新的生物种类渐次侵入。一个林分具有多层次、多树种,表明其生态位结构发展到了高峰,可以容纳更多的种在群落或生态系统中生存。

现实生态位的形状大小,依种群的遗传结构而异,比较专化的种,其生态位较窄,生态位窄者,每个种的多度便较小。生态位的宽窄大小可用生态位宽度表示,其概念有三:①由生态位中心量出的距离;②生态位的整个幅度;③表现型的塑性。种的变异常被视为其生态位宽度。

生态位的概念,常用来阐明物种种内、种间竞争的理论问题。一个生态位只能有一个种,两个种不能同时共居其内,但两个种的生态位彼此之间可以重叠。种内竞争能使生态位加宽,并会加大其重叠。生态位重叠增大,能加剧种间竞争,并使生态位变窄。生态位宽度及重叠将有助于平衡种内及种间的竞争“力”。一个生态系统中,生态位的多样性高,则能流通道的多样性也高,生态系统则越稳定;生态系统内生态位多样性不高,种群的起伏就小些。在一个一般的生态系统中,通常只有少数高存在度的种和较多的低存在度的种;当稳定的生态系统中增加种数时,种的生态位平均宽度就必定要减小,否则不可能容纳新的物种,或者只有淘汰了一个物种,腾出生态位以后,才能容纳新的种进入和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