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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经营法

直接以一个或相连接的、某些林学特征相近的几个小班作为独立的经营单位,进行营林规划设计和开展经营活动的方法。此法于19世纪末产生在瑞士、德国。特点小班经营法的特点是按林分来组织经营。

直接以一个或相连接的、某些林学特征相近的几个小班作为独立的经营单位,进行营林规划设计和开展经营活动的方法。此法于19世纪末产生在瑞士、德国。

特点

小班经营法的特点是按林分来组织经营。由于小班经营法能最大限度考虑全部林学特性,在林分中能根据个别一些树木的生长发育状况和生态环境特点采取经营措施,因而能消除生长中的障碍,建立起符合林分自身特点和经营要求的主伐和间伐体系;同时能在年生长量与蓄积暈之间保持最良好的关系,使林地始终处于郁闭的林冠下,因而能最有效地利用森林资源,是一种集约经营的森林经理方法。比起龄级法来,它可以避免虽属同一龄级、同一树种组成,而忽略内部特征不一致带来经营措施上笼统粗放的弊病。所以小班经营法不再组织森林经营类型,而是直接以小班或类似的小班作为组织经营的单位。因而这种方法所要求的技术条件也比较细致复杂,通常应用于经营管理细致的风景林、森林公园、实验林,及某些经营强度高采用集约择伐的林分。

运用小班经营法组织森林经营时,在森林经理外业调查时,需要按林分特点和经营要求大致相同,而且地域上相连的几个小班划为经营小班,并将其界线划出,在现地建立固定境界,并埋设标桩。

划分经营小班(包括把一些小班归并为一个经营小班)的标准是:属于同一经营措施体系的可能性,提出相同的经营任务,以及在最近和远景上的一致性。显然,根据这一标准,林型和立地条件类型占有重要的地位。就年龄结构而言,择伐林经营的目的就是旨在获得;而年龄要求一致对异龄林意义不大。对来说,则小班的年龄差别不能太大。小班经营法调查特征许可差异的程度取决于在特定经营目的下,林分在经营上统一起来经营的意义和新拟定经营措施的差异程度。

应用

在联邦德国,森林划分为林班、经营小班和。林班根据预先绘制的土壤图或立地类型图,划分为立地条件相同的若干固定经营小班,树种与立木组成要与每个立地条件类型相符合。经营小班应在现地划界并设标志,确定经营方向、经营目标和经营措施。小班最适中的面积为5~8公顷,最小为1公顷,最大为15公顷。林分生长特点不同的经营小班可划分为若干细班,通常为0.5公顷。在苏联把经营小班归并为小班经营组,小班经营组起到技术计算和统计作用,再往上一级就是经营区。在中国,广东雷州林业局也是在林班区划的基础上实行小班经营法。小班按立地条件、树种、林分类型和经营措施,采用人工区划(见)。每个小班为6.5公顷左右,集中连片,以小班为单位组织经营,建立档案。由于该地林木生长迅速,每两年复查一次。南京紫金山中山陵园的风景林、江西庐山森林公园等,也都以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实行了小班经营法。

由于小班经营法所拟定的经营措施较为详细,所以按小班经营法进行森林经理,必须要求较高的。在外业调查前,要求具有最近一两年拍摄的大比例尺(1/5000~1/10000)航空照片。此外,在调查前还必须进行详细的土壤与林型调查,编制土壤分布图或者立地条件类型与林型图。从调查内容上来讲,必须为每一种不同类型的森林提出不同的要求。如风景林、森林公园提出各个风景点的美学因子,提出影响防护作用的调查因子等。

按小班或林分组织经营的观念并不是新近提出的。世界上最早对异龄林森林经理方法所提出的检查法就是一种小班经营法。现在有的学者提出按生态系统作为区划和组织经营的最基本单位。因为生态系统是自然界现实的功能单位,它具有一定的界限,所以它可以成为发展生产与进行环境保护上的规划与经营的单位。

小班经营法是建立在林分生物学特性与生态学特性的基础上,与经济目的相结合,能最大限度发挥土地生产力和林分生产力,也能最好地维持自然生态平衡,因地制宜发挥每一类森林的作用。但是它要求的经营技术与管理水平较高,同时管理成本也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