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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开展“三夏”机械化生产和农机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03 08:46:00    字体大小:

  黔农办发〔2019〕90号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三夏”机械化生产和农机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安顺市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抓好我省“三夏”机械化生产和农机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开展“三夏”机械化生产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夏”生产农时紧张、任务繁重、气候多变,是夏粮及时归仓、秋粮适时种管重要环节。各地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职,立足产业革命、围绕主导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积极组织农机力量,保质保量抢抓农时,有序作业保障丰收。要主动分析、发布本地农业生产用机需求,利用“农机直通车·全国农机化信息服务平台”及手机APP引导供需双方开展订单服务、预约作业,鼓励机具有序流动,积极开展跨区作业;积极协调调度,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机械化作业优势,促进小麦、油菜收获和水稻插秧机械化作业。

  (二)落实补贴政策。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规范组织实施,缩短补贴资金发放周期,合理用足扶持政策,鼓励购置适用农机具,为“三夏”生产提供装备保障。

  (三)做好应急准备。针对“三夏”期间气候多变的特点,提前制定农机抗灾救灾应急预案,适时协调气象部门获取预报信息,及时检修农机具保障正常作业,依托农机抗旱救灾服务队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确保一旦出现洪涝灾害或旱情,能有效进行救灾抗灾,并及时开展灾后农业生产重建。

  二、坚持不懈抓好农机安全

  (一)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三夏”期间,事故易发多发,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层层压实压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机构改革期间,农机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必须把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和具体措施上,要保持农机安全监管队伍的稳定,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防止安全工作出现空档。

  (二)排查安全生产隐患。要把隐患当作事故看待,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确保排查出来的隐患100%得到整改、销号。当前,变型拖拉机仍然是农机事故的主要机型,要联合公安交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套牌车、外挂车等,严厉打击拖拉机和变型拖拉机载人的违法行为。坚持变型拖拉机参照机动车最低报废年限9年予以报废。

  (三)大力宣传农机安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作农机事故案例展板、小册子、挂图等等,深入田间地头,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合作社等,采取多维度、广视角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四)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各地要充分利用好“平安农机”这个品牌,按照“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要求,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市、县、乡、户创建和“农机安全监理岗位示范标兵”评选工作,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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