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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农田建设任务提前下达

发布时间: 2019-12-03 15:45:06    字体大小: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要求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为贯彻落实《意见》政策措施,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夯实粮食生产基础,日前农业农村部下达了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任务,提出要确保2020年全国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

  为不误农时,更好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部提前将任务下达至各省农业农村部门,并要求各地依据年度建设任务,明确建设区域,突出建设重点,加快将建设任务分解下达至县级,统筹推进农田建设工作。任务分解中主要体现四个倾斜,一是向“两区”倾斜。优先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倾斜,向粮食主产省倾斜,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二是向贫困地区倾斜。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优先支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三是向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建设旱作梯田、淤地坝,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现代农业发展。四是向建设成效突出的地区倾斜。强化农田建设考核结果运用,将年度任务完成、资金配套、工作绩效情况与任务分配挂钩,对成效突出、积极性高的地方予以奖励。

  建好管好高标准农田,需要进一步提升建设管理水平,为此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从三方面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首先要统一项目管理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增加地方财政投入,统筹整合使用各级各类农田建设资金,统一项目建设标准和管理要求,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其次要规范项目审批备案。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地方法规要求,确定项目审批主体,并根据高标准建设项目审批情况编制、汇总农田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第三是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集中连片原则,结合地方实际,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和规模,合理限定项目立项的最小连片面积。鼓励各地在确保完成新增建设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对未达标的历史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

  如何确保任务落实?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相关负责人指出,要注意四个方面。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五统一”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体系,将农田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及时做好调度指导。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2020年及以前年度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定期调度工作,准确掌握市县农田建设进展情况,完善分析研判和约谈通报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推动项目高效高质落地。三是加强经验推广交流。及时总结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推广具有借鉴复制价值的经验做法。四是严格开展评价考核。农业农村部将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评价激励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与年度资金安排挂钩。各省农业农村部门应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积极开展本地区的高标准农田评价激励工作,强化评价激励结果运用,实现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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