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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标准图书状态:现行
标准号: GB 31650-2019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实施时间: 2020-04

简介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相关部分。

与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可食下水”和“其他食品动物”的术语定义;——增加了阿维拉霉素等13种兽药及残留限量;——增加了阿苯达唑等28种兽药的残留限量;——增加了阿莫西林等15种兽药的日允许摄入量;——增加了醋酸等73种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修订了乙酰异戊酰泰乐菌素等17种兽药的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修订了安普霉素等9种兽药的日允许摄入量;——修订了阿苯达唑等15种兽药的残留标志物;——修订了阿维菌素等29种兽药的靶组织和残留限量;——修订了阿莫西林等23种兽药的使用规定;——删除了蝇毒磷的残留限量;——删除了氨丙啉等6种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不再收载禁止药物及化合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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