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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标准图书状态:被替代
标准号: GB 2763-2019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实施时间: 2020-02

简介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 2763.1—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与GB 2763—2016和GB 2763.1—2018相比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对原标准中2,4-滴异辛酯等6种农药残留物定义,阿维菌素等21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等信息进行了修订;——增加了2,4-滴二甲胺盐等51种农药,删除了氟吡禾灵1种农药,其最大残留限量合并到氟吡甲禾灵和高效氟吡甲禾灵;——修订了代森联等5种农药的中、英文通用名;——增加了2967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修订了28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值;——将草铵膦等12种农药的部分限量值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将二氰蒽醌等17种农药的部分限量值由正式限量修改为临时限量;——增加了45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了17项检测方法标准,变更了9项检测方法标准;——修订了规范性附录A,增加了羽扇豆等22种食品名称,修订了7种食品名称,修订了2种食品分类;——修订了规范性附录B,增加了11种农药。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2763—2005、GB 2763—2012、GB 2763—2014、GB 2763—2016;——GB 2763.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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