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化改革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之源,制度创新是激发经济利益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根本法宝。
针对集体山林归属不清、权责不明、经营机制不活、产权流转不规范等制约林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近年来,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率先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形成了加快推进改革的强劲势头。
实践证明,这项改革是顺应发展规律、顺乎农民意愿、合乎农村实际的重大创举,是加快林业发展、振兴林区经济、富裕广大林农的根本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举措,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必将载入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史册。
第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
我国的改革从农村发端,农村的改革从“大包干”开始,“大包干”又从调整土地政策入手。
实践证明,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所进行的最重大的改革,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最强大的动力。
这是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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