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 | 申报时间: | 申报截至时间: |
粤农办〔2017〕408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顺德区农业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企业申报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农办科〔2017〕3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各地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指标
本次重点实验室分配给我省指标为5个(不包括分配给深圳的2个)。
二、申报程序及限项要求
本次申报由企业作为主体编制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材料经各地农业(畜牧兽医)局审核后报省农业厅。原则上每个地级市不得超过2个,畜牧兽医单设的地级市不超过3个,深圳可推荐4个,顺德区限报1个。
三、材料要求
各地要对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请于2017年8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名单(见附件3)和申报书一式10份(以邮寄时间为准)报省农业厅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时间为准)。同时,电子版材料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书”为标题统一发到gdntzx@126.com。
四、评审推荐
根据分配我省推荐指标和项目申报情况,省级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上报农业部。
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联系人:黄婉薇,联系电话:020-37289982。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企业申报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2.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格式)
3.企业重点实验室推荐名单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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