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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立地类型

按影响森林形成和生长发育的环境条件的异同所区分的有林或宜林地段称森林立地。条件相同或相似的地段属同一森林立地类型。林学上使用的立地(site)一词,同欧洲育林学中使用的场所(locality)具有相同的涵义。影响森林或其他植被生产能力有各种环境因素,它们包括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剖面特性、矿物组成、坡度、坡向、小气候、动植物种等在内的综合生态因子。世界各地

按影响森林形成和生长发育的环境条件的异同所区分的有林或宜林地段称森林立地。条件相同或相似的地段属同一森林立地类型。林学上使用的立地(site)一词,同欧洲育林学中使用的场所(locality)具有相同的涵义。影响森林或其他植被生产能力有各种环境因素,它们包括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剖面特性、矿物组成、坡度、坡向、小气候、动植物种等在内的综合生态因子。世界各地,林业用地(包括有林地和无林地)的环境因素复杂多变,林地的生产力各不相同。因此,了解森林生长的环境条件,评价立地质量,是林业技术和林业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

发展历史

最早由德国人卡曼(E.Kamann)于1893年编著的《森林土壤和立地学》中对森林立地作了论述;20世纪初德国盛行所谓“森林立地学”体系。1909年芬兰人卡扬德尔(A.K.Cajander),基于树木生长与植被覆盖间的联系,提出了森林立地类型。稍后,在北美、欧洲一些国家及日本相继开展了森林立地的研究。自20年代起,立地类型划分及立地质量评价已成为育林工作的重要科学基础而受到广泛重视,在理论及应用技术上取得了较快,进展。中国大约在本世纪30年代,开始在一些农学院森林系设立“森林立地学”,从50年代初期起,在东北及西南高山林区,运用苏联苏卡乔夫林型学说划分林型,在南方林区和华北石质山地,运用苏联波格来勃涅克方法划分立地条件类型。1978~1982年,南方十四省(区)杉木栽培协作组,在杉木林区探讨了中国的划分立地类型的依据和方法,并提出了立地分类系统,同时对石质山地、次生林区也展开了研究。

划分方法

可归纳为:①森林植被方法:利用各种植被对森林环境和生产力的指示作用,根据林下植被或上层或下层植被相结合来区分林地。这种方法过去多用于气候条件较寒冷的北方,而且限于人为干扰较小的天然林区。在森林植被方法中应用较为普遍的是立地指数法,又称“植物计”法。认为一定树种在一定年龄时,上层木高生长或优势木高生长,同林地生产力的关系,比其他测树因子更为密切,因此用一定树种的林分在标准年龄时的优势木部分的高度,作为立地指数,以此评定立地质量,区分林地。②物理环境方法:应用较多。其中尤以地形和土壤相结合划分立地类型,在地形条件复杂或特殊生境内,较为可靠实用。③其他方法:森林生产能力是各种立地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在划分立地类型时考虑的因素愈多,对于森林环境条件的了解和立地质量的评定愈能接近实际。将各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可以取长补短,使立地分类更符合实际。如德国在巴登符腾堡州,基于地理学、气候学、土壤学、植物地理和植物社会学、花粉分析及森林历史的综合研究,提出了巴登符腾堡系统,包括生长地区及生长区的区划,立地单元的划分,立地图绘制,生产力评价和造林营林建议等。中国在杉木林区分别根据气候条件(主要是水、热条件)、中地貌、岩性、局部地形及土壤,并参考植被因素,划分产区、立地类型区、立地类型亚区、立地类型组及立地类型;同时编制杉木地位指数表,评定各立地类型的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