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在正常兴利运用情况下允许消落到的最低水位,它反映兴利需要及各方面的控制条件,这些条件包括泄水设备高程、水电站的最小工作水头、库内渔业生产、水源保护及其他要求等。确定兴利下限水位的主要依据是原设计死水位。在水库设计中,死水位(亦称设计低水位、垫底水位)要根据灌溉、航运、发电、渔业及水源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及水工结构条件等进行综合比较及经济分析选定(见水库工程规划)。
水库在正常兴利运用情况下允许消落到的最低水位,它反映兴利需要及各方面的控制条件,这些条件包括泄水设备高程、水电站的最小工作水头、库内渔业生产、水源保护及其他要求等。
确定兴利下限水位的主要依据是原设计死水位。在水库设计中,死水位(亦称设计低水位、垫底水位)要根据灌溉、航运、发电、渔业及水源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及水工结构条件等进行综合比较及经济分析选定(见水库工程规划)。在水库运行中,制定当年的调度运用计划时,应根据原设计死水位及当时各方面的要求和预报来水情况,经过论证比较后确定兴利下限水位。在一般情况下,兴利下限水位应不低于原设计死水位。具体确定时,还要考虑以下情况:①对于多年调节水库(见径流调节),为预防可能发生连续枯水情况,水库在正常年份应留有一部分储备水量,故在年初蓄水较高时,拟定的当年兴利下限水位应较多地高于原设计死水位;②当水库承担的水利任务较原设计发生变化,对兴利下限水位有新的要求时,应考虑这些要求;③对于年调节发电水库,如经过论证在一般年份控制较高的年消落水位对发电有利时,兴利下限水位也可以高于设计死水位。
在实际运用中,应根据水库调度图长计划短安排,注意掌握水库的消落,不使库水位降至兴利下限水位以下。当水库水位已接近兴利下限水位时,应及早减少供水,以免在来水较枯时后期更加紧张。当遇到特枯水年份,水库被迫在兴利下限水位以下运用时,要考虑保证重点用水单位的最低需要、水电站引水建筑物及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库区渔业生产和水源保护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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