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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测验规范

水文测验所必须遵循的技术标准。内容有:水文测验的部署原则,专用词汇符号,对测验设备、仪器、方法、精度的技术要求,刊印图表的格式及其填制说明等。规范的主要作用是:统一水文测验的技术要求,保证水文资料的质量。水文测验是在许多分散的测站上进行的,但资料有很高的统一性的要求。如观测和计算日降水量的日分界时间必须各站一致,才能绘制出统一的等值线图。

水文测验所必须遵循的技术标准。内容有:水文测验的部署原则,专用词汇符号,对测验设备、仪器、方法、精度的技术要求,刊印图表的格式及其填制说明等。

规范的主要作用是:统一水文测验的技术要求,保证水文资料的质量。水文测验是在许多分散的测站上进行的,但资料有很高的统一性的要求。如观测和计算日降水量的日分界时间必须各站一致,才能绘制出统一的等值线图。又如冰情现象的定义、水质化验的项目、泥沙粒径的分级、蒸发仪器的型号,也都必须一致,才便于分析比较。水文资料的整编刊印格式更必须严格一致,才能把不同单位领导的大量测站的资料按照流域,水系汇编成统一的《水文年鉴》。这些统一,都要通过执行统一的规范来实现。规范中所列入的仪器、方法、要求,都是经过实践检验和精度论证的,只要严格地按照规范去作,所取得的水文资料,就可以保证合乎标准,达到规定的精度。

规范的制订和修订,都要建立在严谨的科学基础上。因此,要作许多试验研究。对方法的研究,一般是在野外对典型测站的典型时段进行高精度的测量,以其成果作为标准,分析实用的各种方法的误差,探求经济合理的最优方案。对仪器的研究,要进行大量的实验室测试和野外试验工作,随着技术的发展,规范要定期修订。

1955年以前,中国没有全国统一的水文测验规范。中国水利部于1955年制定颁发了《水文测站暂行规范》。以后作过两次修订,现行的《水文测验试行规范》是1975年4月水利电力部颁发的。同时,另编印了一套《水文测验手册》与规范配合使用。现规范包括总则,勘测设站和普通测量,水位、水温、冰凌,地下水位,流量,泥沙,水化学,降水,蒸发,水文调查,整编刊印等部分。随后,水利电力部还制定了洪水调查资料审编刊印试行办法和水库水文泥沙观测试行办法。这些规范、办法是在经过大量实践、开展实验研究、吸取其他国家的经验的基础上制订的,在许多方面,特别在暴雨、洪水、泥沙等方面,反映出中国的特点。中国现规范适用于组成基本水文站网的所有基本站,这些站必须严格执行。为专用目的而设立专用站,则可以参照执行。

苏联、印度等国家都有自己的水文测验规范或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64年成立了“明渠水流测量技术委员会”(编号TC113),至1983年已制订出水位、流量、泥沙测验方面的国际标准29份。英国、加拿大、瑞士等国已直接用这些标准作为本国的水文测验标准,世界气象组织也编印了水文测验规范和水文实践指南,供各国参考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