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撂荒

荒地在开垦种植几年后弃而不种不管,待地力恢复,再行垦殖的一种极其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人们在开垦土地种植作物期间,由于只种不管,或管理非常粗放,又不施肥,3~5年后,便因地力逐渐减退,杂草滋生,产量随之急剧下降。待不宜再种时,便将土地放弃,任其荒芜。撂荒期间,因为天然生长一些植物,积累了有机物质,地力重新恢复,得以再垦再种。在农业发展史上,撂荒是最古老的原始耕作制。

荒地在开垦种植几年后弃而不种不管,待地力恢复,再行垦殖的一种极其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人们在开垦土地种植作物期间,由于只种不管,或管理非常粗放,又不施肥,3~5年后,便因地力逐渐减退,杂草滋生,产量随之急剧下降。待不宜再种时,便将土地放弃,任其荒芜。撂荒期间,因为天然生长一些植物,积累了有机物质,地力重新恢复,得以再垦再种。

在农业发展史上,撂荒是最古老的原始耕作制。人类由狩猎生活方式进入农耕生活方式大都经历这一阶段。据记载,中国远在公元前21世纪到春秋时代盛行撂荒。当时土地还未私有,人们可以任意选择处女地开垦种植。先烧毁森林或草原,再用极其简陋的工具,弄松土壤,播种谷物,即“刀耕火种”。头几年作物产量尚可,随后因地力下降、杂草滋生,产量逐年降低,等到不宜再种时,便弃耕而另开垦新的生荒地,这叫做生荒耕作制。

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了七地私有制,又因土地的有限性,人们不能随意迁移,必须重新开垦以前曾弃耕了的荒地。这些熟荒地在撂荒期间,由于生长了天然草木,植被更替,地力得以重新恢复,撂荒的时期有10~30年不等。这种开垦熟荒地种植作物的土地利用方式,叫熟荒耕作制,多见于地广人稀的地区。

生荒制与熟荒制之间,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因而都归于原始的撂荒耕作制。中国历史上有关耕作制度的记载,始于西周,当时土地利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三年,然后弃耕。处于熟荒向休闲过渡时期。迄至20世纪80年代,一些边远山区仍存在着“轮荒地”、“倒山种植”,这种撂荒制主要分布于热带地区,如新几内亚、亚马孙河流域、非洲等地。

撂荒耕作制以“烧荒垦田”为特征,开垦一部分土地,就要毁掉一部分森林或草原,这在荒地资源多的时代和地区,不致于产生多大问题,但在垦殖指数相当高、撂荒时间又较短的情况下,植被常常遭到破坏,引起水土流失,破坏生态平衡,后果则是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