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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渔业经济

海岸线以内的淡水水域中水生动植物的捕捞、采集、养殖以及产品的冷藏、加工、运输、销售等再生产活动及其所形成的经济关系。内陆淡水水域,包括江河、湖泊、水库、池塘和沟渠,以及江河入海的河口等。世界淡水渔业经济概况世界淡水渔业在整个渔业经济中不占主要地位。1984年,世界淡水渔获量972万吨,仅占世界总渔获量的12%;产量增长也不快,1950~1984年只增长1.2倍。

海岸线以内的淡水水域中水生动植物的捕捞、采集、养殖以及产品的冷藏、加工、运输、销售等再生产活动及其所形成的经济关系。内陆淡水水域,包括江河、湖泊、水库、池塘和沟渠,以及江河入海的河口等。

世界淡水渔业经济概况

世界淡水渔业在整个渔业经济中不占主要地位。1984年,世界淡水渔获量972万吨,仅占世界总渔获量的12%;产量增长也不快,1950~1984年只增长1.2倍。淡水渔业比较发达的国家主要分布在亚洲和非洲。中国淡水渔获量占世界首位,1984年淡水渔获量225万吨,占世界淡水渔获量的24.3%。其次是印度,1984年淡水渔获量为108万吨,占世界淡水渔获量的11%。占第三位的是苏联,1984年为88万吨。同年,淡水渔获量在50万~60万吨的有菲律宾、孟加拉国和印度尼西亚;在20万吨左右的有坦桑尼亚、越南、乌干达、日本和巴西;尼日利亚、泰国、缅甸、墨西哥、埃及、乍得等国都是10多万吨。20世纪70年代以后,许多国家淡水水域污染严重,淡水捕捞业的产量减少,转向发展淡水养殖业。

中国淡水渔业经济概况

中国是世界上拥有广袤的内陆水域国家之一,内陆水域2670万公顷,其中可养殖的水面500多万公顷。淡水鱼类资源丰富,已发现的本国原产种有700多种,还有河口回游性鱼类60多种,有约半数是具有食用价值的经济鱼类,其中个体大、产量高、具有渔业经济价值的有50多种。此外,还有虾、蟹、贝、螺以及鳖、鳄、鲵等适于淡水养殖的水产品种。

中国淡水渔业产量,1936年曾达50万吨,至1949年降到15万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淡水渔业恢复和发展很快。1951年已恢复到1936年的产量,1957年发展到118万吨,1959年达123万吨。60年代初产量下降,1962年降为78.5万吨。70年代有所回升,1975年回升到106.5万吨,直到1980年才恢复到50年代末的产量。此后5年发展最快,1985年发展到285万吨,5年增长1.2倍。其中淡水捕捞是减少的,淡水养殖是增加的。淡水捕捞渔获量最高年是1960年66.8万吨,1985年降到47.5万吨;而淡水养殖渔获量则由1960年50万吨到1985年增至238万吨。在淡水总渔获量中,捕捞产量1960年占57%,到1985年降为占16.7%;而淡水养殖产量,则由1960年占43%到1985年占83.3%。1985年淡水渔业产量中,鱼类占96.9%,虾、蟹类占1.9%,贝类占1.2%。

中国淡水捕捞渔业,主要集中在长江流域,产量60~70%;其次是黄河流域,产量占13~14%,黑龙江、辽河流域占10%;再次是珠江流域,产量占4~5%。在50年代初,个体渔民使用的渔船多为1~2吨的小船,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场所。这种“连家船”常年漂泊、四处为家,劳动生产率低,生活艰苦。1966年中共中央指示在全国淡水渔区开展“连家船”社会主义改造,把渔民组织起来,走“养捕结合、以渔为主,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道路,逐步实现陆上定居。到1976年,全国12万条连家船、60万渔民(含家属)基本落实了生产和生活基地,实行立足本地,定点生产,发展捕、养、种和农工副业生产,改善生活。至80年代中期,中国从事淡水捕捞的专业劳力约25万人,拥有渔船20多万艘。其中机动渔船5.3万艘、56.5万马力;其余为载重10~20吨以上的风帆渔船。全国淡水捕捞渔业的产量,在50年代有迅速增长,由1952年的47万吨,至1957年增长到61.4万吨。自60年代开始,由于水域生态遭受破坏,出现天然鱼类资源日趋衰退,产量呈下降趋势。50年代平均年捕鱼量52.4万吨,60年代降为45.1万吨,70年代再降为31.6万吨。1979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了防治水域污染、保护水产资源和资源增殖等一系列措施,产量有所回升,至1985年已恢复到1952年的47万吨。

人工放流苗种是增殖资源最积极而有效的措施,50年代中期福建的闽江等地已开展,经济效果明显。江苏省1973~1985年对太湖、洪泽湖等10个大湖泊连续大规模放流增殖,并加强渔政管理,1985年湖泊产量较放流前提高50%以上。广东的潭江、练江,四川的渠江等江河相继展开人工放流增殖,均获增产效益。

中国淡水养殖业最发达的地区是长江和珠江流域。在80年代中期,长江流域养鱼产量占全国的65%左右,珠江流域约占27%,黄河、辽河、黑龙江流域各占3~4%。湖北、湖南、江苏、浙江、江西、安徽和四川等省为重点产区,占全国养鱼产量的85%以上。淡水养殖按利用水体的不同,有池塘、湖泊、水库、河沟、稻田、网箱、工厂化养鱼等。根据人工饲养的精度,分为精养、半精养和粗养。1950年,全国淡水养鱼面积37.6万公顷,产鱼6.6万吨。1957年达到105.5万公顷,产鱼50.5万吨。1958年首创鲢、鳙人工繁殖鱼苗,随后草鱼、青鱼也相继进行人工繁殖,淡水养殖鱼类的品种由过去的9种增至20种;系统总结出了池塘养鱼“水、种、饵、密、混、轮、防、管”八字精养法。1959年提出“以养为主”,“养捕并举”的生产方针,使养鱼生产技术在全国逐渐普及,至1962年,淡水养殖面积扩大到160万公顷。到1980年,淡水养殖面积达285万公顷,产量达90万吨,平均每公顷产鱼316.3千克。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联产承包责任制,淡水养殖业有更大发展,1985年养鱼面积扩大到364.4万公顷,产鱼238万吨,平均每公顷产652.8千克。其中池塘养鱼125.8万公顷,产鱼174.9万吨;湖泊养鱼62.2万公顷,产鱼14.4万吨;水库养鱼137.6万公顷,产鱼20.6万吨。

1966年淡水珍珠试养成功后,随着三角帆蚌、褶纹冠蚌人工育苗和育珠技术的普及与提高,珍珠的药用、首饰、化妆等的综合开发,扩大了国内外市场,促进珍珠养殖的发展,成为淡水珍珠主要出口国家。

中国淡水国营渔业首建于1946年,在解放区黑龙江省抚远县裕东、饶河县建立渔业公司。从1950年后,各地相继建设一批国营养殖企业与苗种场(站)。1985年有国营捕捞企业44个、养殖企业849个、苗种场(站)1085个,职工11.4万人,拥有养殖水面126.8万公顷,产鱼24万多吨,占全国淡水鱼总产的8.4%。国营渔业企业除了发展生产,提供商品鱼外,还向渔民提供优质苗种,传授先进技术。特别是在大中型湖泊、水库开发利用上,率先试验,积累经验,起示范作用。国家于1977年开始投入更多的资金扶持集体经济,设立淡水商品鱼生产基地。到1985年累计投资3.25亿元,建成标准高产鱼池12.3万公顷,投产10.1万公顷,产鱼23.8万吨,主要供应大中城市。中国淡水渔业已形成多种经济与多种经营形式的格局,国营渔业、集体渔业和个体渔业三种经济并存,并且以联合经营的形式相互交叉,构成多层次的经营网络。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形式,在国营和集体渔业场队主要为: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统一经营,联产到劳,规定奖赔办法等;在渔业生产队的分散水面和淡水捕捞作业主要实行包产到户或联户承包等形式。同时发展渔工商联合企业,实行渔工商综合经营。

中国淡水鱼历年收购量在22万~25万吨,占渔获量的20~24%。从1981年开始,淡水鱼产品一律不派购,国营商业部门收购比重降至10~15%,年收购量在20万~26万吨。国内淡水鱼消费水平,1957年平均每人1.77千克,1970年下降为1.05千克,1980年回升到1.22千克,1985年达到2.84千克。在超过200万人口的大城市,淡水鱼平均每人年占有量:1982年为2.9千克,1985年提高到8千克。淡水鱼出口量,1980年为3.3万吨,占水产品总出口量的31.6%;1985年为4.2万吨,约占水产品总出口量34%。其中广东省出口的活塘鱼为大宗,每年出口在3万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