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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农业机构

联合国为促进国际农业合作,协调各成员国农业政策,管理农业援助,指导农业研究,推广科学技术,所设立的农业机构。自1945年以来,先后设立了粮食和农业组织(以下简称粮农组织)、世界粮食理事会、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农发基金)和国际农业研究磋商小组5个机构,他们分工合作

联合国为促进国际农业合作,协调各成员国农业政策,管理农业援助,指导农业研究,推广科学技术,所设立的农业机构。自1945年以来,先后设立了粮食和农业组织(以下简称粮农组织)、世界粮食理事会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农发基金)和国际农业研究磋商小组5个机构,他们分工合作,力求促进世界农业发展。

粮农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英文缩写FAO)

1942年,在美国总统罗斯福赞助下,以原“国际农业研究所”为基础,进行筹设。1945年10月16日在加拿大魁北克召开粮农组织第一届大会,宣布正式成立。随即成为联合国系统下的一个专门机构。其总部设在意大利首都罗马。该组织的宗旨是:“共同努力,提高全世界人民的生活和营养水平,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分配效率,改善农村经济状况,为发展世界经济和确保人类免于饥饿,而作出贡献。”该组织现有158个成员国。其最高权力机构为粮农组织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负责审议两年以来的世界粮食形势和重要的农业政策;通过下两年度的工作计划和预算;选举理事会成员国和接纳新成员国。大会休会期间,由大会选出的49个理事国组成理事会,其下分设:计划、财务、章法、农业、林业、渔业、商品和粮食安全等8个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监督粮农组织的工作。日常事务工作,由秘书处办理,现有各种专业工作人员3400多名,行政管理工作人员4000多名。该组织在亚洲和太平洋、中近东、非洲、拉丁美洲、欧洲和北美洲,以及八十多个国家设有办事机构,负责农业协调事务。粮农组织从成立以来,一直监测着全世界的农业生产、贸易、储备和援助情况;先后提出世界粮食安全国际农业调整、农村综合发展、农业能源、林业开发和海洋渔业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政策;通过谷物、油脂等近20个小组的活动,组织各类农产品的进出口国,进行贸易谈判和磋商,促成他们签订有关的商品协定;执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农业项目,并同一些有关的联合国机构合作,编著“食品法典”,进行环境、能源和人口等方面的研究。从1979年起,粮农组织从其预算中拨出专款,设置“技术合作计划”,向发展中的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编印大量有关农、林、渔、牧等方面的技术、经济和统计资料,并经常组织有关的经验交流会议。中国是粮农组织的42个创始国之一,1973年当选为该组织的理事国,连任至今。

World Food Council,WFC

根据世界粮食会议的倡议,经联合国大会讨论决定,于1974年底正式成立。其主要职责是协调世界各国的粮食政策。该理事会由36个成员国的农业部长组成。成员国按区域分配的名额,民主选举产生,每年改选1/3。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会,为各理事国的农业部长提供政策讨论的讲坛。经理事会部长级会议议决的有关事项,及时报告联合国大会,由大会审议形成决议后,付诸执行。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由联合国秘书长任命的执行主任领导,进行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罗马,现有工作人员30多名。中国于1982年当选为理事国,连任至今。该理事会成立以来,曾讨论并草拟了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的章程和贷款政策,于1976年发布了“马尼拉宣言”,确定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农业援助应不少于83亿美元(按1975年不变价格计算);在1979年的年会上,讨论通过了“世界粮食援助公约”,继而建议缺粮的发展中国家,制定“国家的粮食发展战略”,以便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其粮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