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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粮食理事会

根据世界粮食会议的倡议,经联合国大会讨论决定,于1974年底正式成立。其主要职责是协调世界各国的粮食政策。该理事会由36个成员国的农业部长组成。成员国按区域分配的名额,民主选举产生,每年改选1/3。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会,为各理事国的农业部长提供政策讨论的讲坛。经理事会部长级会议议决的有关事项,及时报告联合国大会,由大会审议形成决议后,付诸执行。

根据世界粮食会议的倡议,经联合国大会讨论决定,于1974年底正式成立。其主要职责是协调世界各国的粮食政策。该理事会由36个成员国的农业部长组成。成员国按区域分配的名额,民主选举产生,每年改选1/3。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会,为各理事国的农业部长提供政策讨论的讲坛。经理事会部长级会议议决的有关事项,及时报告联合国大会,由大会审议形成决议后,付诸执行。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由联合国秘书长任命的执行主任领导,进行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罗马,现有工作人员30多名。中国于1982年当选为理事国,连任至今。该理事会成立以来,曾讨论并草拟了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的章程和贷款政策,于1976年发布了“马尼拉宣言”,确定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农业援助应不少于83亿美元(按1975年不变价格计算);在1979年的年会上,讨论通过了“世界粮食援助公约”,继而建议缺粮的发展中国家,制定“国家的粮食发展战略”,以便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其粮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