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和《礼记·礼运》中描述的“大同”境界,规划了一个农民反封建理想的地上天国蓝图。洪秀全的这种充满宗教色彩的政治经济理论,结合在农民革命中实行的军事共产主义,形成了《天朝田亩制度》。《天朝田亩制度》宣布废除一切土地私有权,剥夺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均“天下田”,给农民“同耕”。
1853年中国农民革命政权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后不久颁行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内容以改革土地制度为中心,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宗教等各个方面的政策和法令。是中国农民战争史上最完整的革命纲领。它体现了农民反封建的彻底革命精神,但也反映了农民小生产者的幻想。
《天朝田亩制度》是由天王洪秀全“旨准颁行”的。洪秀全在发动和领导农民革命过程中,撷取他所理解的基督教教义中的片断,揉合儒家经典中的某些论述,宣扬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和《礼记·礼运》中描述的“大同”境界,规划了一个农民反封建理想的地上天国蓝图。洪秀全的这种充满宗教色彩的政治经济理论,结合在农民革命中实行的军事共产主义,形成了《天朝田亩制度》。
《天朝田亩制度》宣布废除一切土地私有权,剥夺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均“天下田”,给农民“同耕”。提出“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的原则,实现“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均耕”的具体办法是按田产多寡,将耕地分成三类九等(分上、中、下三类,每类分上、中、下三等;上上等田每亩产量为1200斤,以下各等以100斤依次递减,至第九等下下田每亩产量为400斤),好坏搭配:以家庭为单位,不分男女,按人口平均分配,16岁以上者得一整份,15岁以下者减半。若出现灾害,“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彼处不足,则迁此处”。
《天朝田亩制度》以寓兵于农的精神,组织社会生活,仿照太平军编制,在县以下的广大农村实行“乡土官”制,建立由下而上依次为伍、两、卒、旅、师、军的政治、经济、军事三位一体的社会组织体系,由县的行政长官即监军掌管。在这一组织系统中,家庭是它的细胞,由25家组成的“两”是基层单位组织,由“两司马”统管。以个体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兼事种桑育蚕、绩缝衣裳、喂鸡养猪等副业。“凡25家中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长及伍卒为之,农隙治事。”两司马根据“力农者有赏,惰农者有罚”的原则,组织和推动各社会成员从事农业生产。每年收成时,除留足每人可接新谷的口粮及其他必需的副业产品外,全部上交给设于每个“两”中的国库。各家遇有婚、丧、弥日喜事,由国库拨给全国一式的钱和谷。鳏、寡、孤、独、残疾者亦由国库赡养。每“两”中设一礼拜堂,由两司马在这里教导“两”中的童子诵读圣经及太平天国印书;成年男女在礼拜日必须前往听“讲道理”。“两”中每家设一人为伍卒,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乱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耕田奉上。“两”中或有“争讼”,由两司马调解处理:处理不了的逐级上报,天王拥有生杀予夺的最后判决权。两司马还负有保举“两”中“贤”“良”者,以供上级遴选的任务。
《天朝田亩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农民革命思想长期发展的结晶。它继承了宋代农民起义军提出的“均贫富,等贵贱”的要求和明末李自成领导农民战争提出“均田免赋”的口号,并把农民的革命思想提到新的高度。否定了作为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基础的土地私有制,主张天下人“均耕”,不允许任何剥削制度的存在,反映了太平天国革命的彻底性。它要求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作绝对平均主义的分配,反映了贫苦农民对贫富悬殊的憎恨和渴求保障最低限度生活的愿望。但它所设计的社会经济生活,实际是把农民千百年来过惯了的农业、手工业相结合的体制理想化,并力图使之永恒化。它要把社会生产固定在个体小生产方式上,并实行绝对平均主义的分配,如若贯彻执行,不仅不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而且也绝不可能永远地维持“均平”。在19世纪中叶,中国社会的商品经济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在已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时候,太平天国的社会改造纲领却把自然经济理想化,排斥商品生产和商业,必然造成生产力的倒退,背离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这也暴露了农民小生产者的狭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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