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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能源建设

方面的发展利用都达到相当的水平。这些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的发展都将有利于农村能源的建设。

世界上与中国国情相近似的发展中国家都在根据各自的情况,发挥本国和本地区的优势,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缓解农村用能的严重短缺。印度的沼气,巴西的生物燃料酒精的发展都达到一定的规模。经济发达国家为寻找替代常规能源和保护环境,也投入大量资金和技术力量开发新能源。日本非晶硅太阳能电池发展迅速,并已达到应用推广阶段。美国加利福尼亚地区的风力田已经并网发电。德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在太阳能、生物能、地热能方面的发展利用都达到相当的水平。这些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的发展都将有利于农村能源的建设。

80年代初,中国制定了“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农村能源建设方针和相应的政策,并采取了一系列旨在推进农村能源建设的措施,在政府的有关部门设立了农村能源管理机构,成立了有关农村能源发展战略、开发利用技术的研究设计单位和学术团体;在有关的大专院校设立了农村能源专业或增设有关课程;并在发展国民经济的第六、第七个五年计划中,列专项,拨专款,发展农村能源事业。到1988年底,全国省、地、县、区乡级农村能源管理、推广机构已有近5000个,人员达2万余人;全国研究单位近100个;修建沼气池和炉灶改造技术人员达14000余人。完成了全国农村能源资源调查,编制了综合区划和规划;在不同类型区开展以县为单元的农村能源综合建设试点,农村能源、单项建设试点,有改灶节柴县684个,沼气建设县110个,太阳灶推广县4个,小水电建设县100个和薪炭林建设县45个,农村能源综合建设试点县16个。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家计划在1990~1995年再完成100个县的综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