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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有狭义的和广义的概念,前者认为:土地是指地球表面的陆地、内陆水域、滩涂和岛屿;后者又有两种说法,一是除狭义所指范围外,还包括海洋,二是地球表面垂直剖面,从空中环境到地下的物质层,并包括动植物群体,以及过去和现在与土地相联系的人类活动。

有狭义的和广义的概念,前者认为:土地是指地球表面的陆地、内陆水域、滩涂和岛屿;后者又有两种说法,一是除狭义所指范围外,还包括海洋,二是地球表面垂直剖面,从空中环境到地下的物质层,并包括动植物群体,以及过去和现在与土地相联系的人类活动。把土地看成是由土壤、气候、地貌、岩石、生物和水文因素构成包括人类劳动在内的自然综合体;有的甚至具体划定上下限,上限至大气对流层的顶层(极地上空约8公里,赤道上空约17公里,平均10公里),下限至岩石圈的上部(陆地深约5~6公里,海洋平均深约4公里)等等。社会科学(如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法学等)和自然科学(如地理学、地质学、天文学、生态学等)还从各自的特定角度赋予土地以不同的内涵和外延。然而就土地管理所涉及的实际范围,只是狭义概念的内涵。

在人们生产活动所必需的物质条件中,土地占有特殊地位,它是所有生产过程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和自然基础。在工业生产中,除采矿业外,土地仅起基地、立足点和操作空间的作用。其生产过程和劳动成果的形成,即产品的多少、好坏,不取决于土地的肥力及其他特性。而当它参与农业生产过程,成为生产资料时,其生产劳动过程及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就同土地的肥力和土地利用的特性直接相关。作为农业的重要生产资料,土地有下列特征:①自然的产物,人类劳动可影响土地的利用,但不能创造新的土地;②数量(面积)的有限性,其大小由地球决定。它作为一种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不能用其他生产资料替代;人类通过劳动,可改良已有土地,把荒山、荒地、沼泽等改造成良田,但面积仍未增加;③利用的永续性,所有的生产资料在使用过程中都会受到磨损,减少其有用的特性,最后全部报废;而土地这个生产资料如果利用得当,可以保持良性循环,处于周而复始的良好状态;因此土地被认为是永续使用的生产资料;④空间位置的固定性,土地只能局限于固定的地点,不能移动,不能互换。因此,为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人们就要在一定的土地面积上投入活劳力和物化劳动。上述特性是客观存在的,管好、用好土地资源,应严格遵循客观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

土地与土壤在概念上既有联系,又有差别。前者比后者更广泛。土壤是指地球陆地上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见土壤)。而狭义的土地概念是指地球表面的陆地、内陆水域、滩涂和岛屿。由此可见,有土壤之处必是土地,两者关系密切;然而内陆水域不是土壤,不能生长植物的陆地也不能认为是土壤,但它们都可算为土地。若以与广义的土地概念对比,两者差别更大。海洋不算土壤,但可作为土地;土地还包括土壤、气候、地貌、岩石、生物和水文等构成因素,它是含人类劳动在内的自然综合体。其中,各个构成因素都有不可取代的地位和作用。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取决于全部构成因素的综合影响,而不从属于任何一个单独因素。土壤是构成土地诸多因素之一,就土壤而言,土地构成的其他因素只视为影响土壤形成的环境因素,而土地则把这些因素视为本身不可分割的组成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