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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区轮牧

到1931年,在德国形成以轮牧为基础的霍亨汉姆(Hohenham)制度。1938年在美国试验,后改进为休闲轮牧制或延迟轮牧制。1952年法国草地学家沃依辛(Voisin)进一步提出更集约管理的日粮放牧制度。1956年前苏联拉林(И.В.Ларин)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划区轮牧的理论与方法,出版了《放牧地轮换

有计划地将草原先分成若干季带或放牧单元,再在每一季带或放牧单元里分成若干轮牧小区,让家畜按照一定次序逐区采食,轮回利用的一种放牧制度。多为集约化经营、生产先进地区所采用。

历史与现状

草地轮牧起源于西欧。1760年法国出版的《农学家—农民的词典》中,首先对轮牧一词阐述为:将所有草地分成许多小区,小区面积与所承载的动物头数成比例,以使每个小区有足够维持3~4天的牧草,然后转入另一小区。以后英国、荷兰陆续有研究报导。到1931年,在德国形成以轮牧为基础的霍亨汉姆(Hohenham)制度。1938年在美国试验,后改进为休闲轮牧制或延迟轮牧制。1952年法国草地学家沃依辛(Voisin)进一步提出更集约管理的日粮放牧制度。1956年前苏联拉林(И.В.Ларин)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划区轮牧的理论与方法,出版了《放牧地轮换》专著。王栋(1957)的《草原管理学》将轮牧方法介绍到中国,任继周(1962)主编的《草原学》对划区轮牧的理论与方法做了系统全面阐述,并先后以牦牛、蒙藏绵羊群进行划区轮牧试验,取得了大量研究资料。目前,轮牧制度在西欧、南非和新西兰等国家已被广泛采用。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多实行较粗放的大区轮牧制。

主要优点

①节约草原面积。划区轮牧将家畜限制在一个较小的放牧地上,采食均匀,减少了家畜践踏造成的损失。一次放牧以后,经过一段时间,草地上又长满了鲜嫩适口的牧草,再度放牧。由于划区轮牧可以充分利用牧草,能在较小面积上饲养更多的牲畜,相应地提高了草地载畜量。②改进植被成分。划区轮牧使牧场植被利用均匀,防止了杂草的孳生,使优良牧草相对增多,牧草品质得到改进。③增加畜产品产量。④有利于加强牧场管理。按照一定的计划放牧,家畜在短时间内被集中于较小的轮牧分区内,具有一定的计划,有利于采取若干农业技术措施,如清除毒草、灌溉、施肥、补播等。因把放牧地固定到畜群,有利于发挥每一个生产单位管理和改良草原的积极性。⑤有利于防止家畜寄生蠕虫病的传播。划区轮牧的缺点是:①容易在整个牧场上形成大量的粪斑,污染牧草;②因放牧小区数目固定,管理不当会忽略牧草生长中的季节性变化,在载畜量低时不经济,此时的生产效益与固定放牧无显著差别;③成本较高。

放牧方式

划区轮牧有以下几种放牧方式:①分区轮牧。把一个季节牧场或全年牧场划分成若干轮牧分区,由一个畜群逐区采食,轮回利用。②不同畜群的更替放牧。在分区轮牧中,使不同种类的畜群依次利用,如牛群放牧后的剩余牧草,由羊群继续利用。研究表明:几种家畜更替放牧,可提高载畜量15%,有的可提高30%~40%。③混合畜群的轮牧。在一般分区轮牧的基础上,把各种家畜组成一个畜群,这一方式可以收到均匀采食,充分利用牧草的效果。④永久畜圈放牧。在厩舍附近设置畜群所利用的各种轮牧分区,克服远出放牧的缺点,管理方便,可利用长年永久畜圈,不必另设临时的暖季营地。⑤系留放牧。用绳索将家畜系留在一定的牧场上,以代替划区的边界,当一处牧草吃完后再换地方,继续放牧。因对家畜控制严格,能充分利用牧草,适用于高产草地,放牧较贵重的种畜和高产奶牛,或患病不能随群放牧的家畜。在农区也多用于饲养役畜和育肥的牛羊。⑥一昼夜放牧。畜群在每一分区只停留一昼夜。这一方式适用于人力充足,运输方便的牧场,可以使所有家畜采食到最好的牧草,免去往返之劳,在整个牧场散布畜粪,均匀施肥,是一种集约的放牧方式。⑦日粮放牧,又叫带状放牧。用易搬运的电围栏将家畜限制在一定的面积内,消耗了大部分牧草后再移到下一个小片,可以几小时移动一次,或将小片分为白昼和夜间两段,这是集约程度更高的一种放牧方式。在放牧中,畜群进入草地的时间给以限制,其余的时间则停留在牧草已食尽的草地上,减少浪费,使饲料供应多样化,将牧场间的变幅减少到最低限度。

基本原则

设计划区轮牧的基本原则主要有:①小区放牧天数。根据蠕虫病的感染期限,轮牧分区内放牧一般不得超过6天。在第一个轮牧周期中前1~2个小区往往不能满足6天的放牧,牧草产量只相当于后几个小区产量的25%~40%,所以头两个小区放牧天数应为1.5~2.4天。这样第一个周期中各小区放牧的平均天数约为4天。②轮牧周期。主要是确定第一周期的天数,即第一小区放牧后再生草达到可以再行放牧的高度所需要的时间,通常为35天左右(见放牧周期)。③放牧频率。根据草地类型和牧草再生速度而定。一般情况下,放牧频率与轮牧周期的关系是:放牧频率=放牧季/放牧周期。天然条件下荒漠草原地区牧草很少再生,放牧频率为1。④轮牧分区数目。小区数目决定于轮牧周期和小区放牧的天数。如第一个周期为32天,小区平均放牧天数为4天,则需8个小区。但是以后各轮牧周期的再生草产量可能减少,不能满足一定天数的放牧,因此要减少小区放牧天数。这样小区数目就要增加。如按上述放牧周期,则:小区数目=轮牧周期/小区放牧天数+补充小区数;当放牧频率小时,小区数目应增加。如荒漠地区放牧频率为1,小区数目可能多达61个(365/6=60.8)。总之小区数目不宜过少,否则小区面积增大,每小区放牧天数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会出现自由放牧的缺点。但小区数目过多,其面积小,放牧天数过短,不仅理论上不必要,也使管理困难。根据放牧地的条件,在草甸和草甸草原,小区数目以12~24个为宜,干草原和半荒漠草原以24~35个为宜,荒漠草原以33~61个为宜。

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

划区轮牧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①轮牧分区的面积。取决于草地牧草的产量、畜群头数和放牧天数。其中牧草产量对小区面积的大小起着决定的作用。即:小区面积=(头数×日食量×放牧天数)/单位面积牧草产量;在确定小区面积时还必须考虑放牧密度。②轮牧分区的形状和布局。小区形状最好为长方形,其长宽比例大约为2∶1或3∶1。轮牧分区的布局应遵循:从任一小区到畜圈或饮水点不得超过一定距离,有条件的,应在围栏内供水。沿河流布置小区时,应自下游向上排列,以防下游河水污染,各小区之间应有牧道相通,牧道长度应缩减至最低限度,但宽度必须足够。③小区围篱设施与标志。地段分配确定后,应当设置围篱与标记,使各小区有明确界限,防止混乱。④划区轮牧必须有放牧地轮换这个环节。